隔熱紙推薦《反洗錢防制法》在去年6月28日匆匆的上路了,殺得金融機構、銀行、和各大會計師事務所措手不及。蔡政府之所以急著推動反洗錢防制法,就是為了台灣能夠通過去年亞太防治洗錢組織(APG)的第三次評鑑。在過去的評鑑裡,台灣被列入過渡追蹤的名單裡,如果評鑑未能通過,台灣將被列入高洗錢風險國家,對國人未來使用國內帳戶轉帳至國外,或是公司行號進行跨國轉匯時,將需要進行繁複的反洗錢程序認證,確保沒有洗錢風險。

台灣的金融法規灰色地帶實為一沉痾已久的問題,從兆豐金被重罰57億,便不難看出台灣金融業者、甚至金融監理人員多缺乏正確的金融監理和法遵概念。以日前財政部長許虞哲在立法院備詢時對自然人董事的發言,可一窺台灣目前制度的欠缺。

許虞哲表示:「自然人董事與法人董事的差異在於,自然人董事有任期保障,除非自提離職才能更換,若該董事無法配合政策,身為公股管理主管機關的財政部,就很難處理。」

這樣的發言,顯示出許虞哲將公股銀行的董事視為財政部政策的延伸,而非以公司利益為優先的獨立經理人。在國際防制洗錢組織列出的40項反洗錢原則內,明確指出若為法人股東,則必須詳列出其股權控制者,以防較為彈性的法人董事淪為橡皮圖章、或是特定利益人的打手。此項法規並不應該因為公股銀行為國營企業,而遇到財政部便轉彎。

國際多會要求曾擔任重要政治性職務的官員在離開原職務的一段時間內不能進入相關的民間公司,以避免利益衝突,此為俗稱的「旋轉門條款」。而台灣有別於多數國家,更將原本規定為「職務禁止」的部分變為相對寬鬆的「行為禁止」。隔熱紙推薦實務中,更不乏類似前國庫署署長凌忠嫄退休隔熱紙推薦後轉任中國輸出銀行理事、再轉職擔任土地銀行董事這般明顯違反旋轉門條款的例子。而這些隔熱紙推薦財政部與金管會官員用以迴避旋轉門條款的護身符,為民國85年銓敘部函示所說,「若為行政機關轉任公營事業人員,仍具公務員身份」這樣的理由,合法的通融大批退休官員擔任實際上為其行政機關管轄公股銀行的董監事。

最早的汽車隔熱紙基本上只是把張染了顏色的 PET 貼在玻璃上,利用減少光線進入的方式來達成遮光效用,並沒有太大實質的隔熱效果。這種稱為「膠染膜」,就是把貼在玻璃上的膠順便染色而已,所以這種隔熱紙的壽命很短,接著隨著製作技術的突破,「電鍍紙」隔熱紙出現了,目前低階的金屬隔熱紙仍然是使用這種技術。「蒸鍍」、「濺鍍」技術後,能把附著的金屬粒子變小,也減少了反光的現象,因此蒸鍍和濺鍍技術的金屬隔熱紙成品比起電鍍的金屬隔熱紙外觀高級許多。更好的金屬氧化物「氧化鎢」出現了,紅外線阻隔係數更高,可以達到更好的隔熱效果且不影響電子訊號的傳送。但是推行到市場上後一陣子出現了「白霧/藍霧現象」。不少駕駛因為白天太陽光照後產生的白霧/藍霧現象造成視線模糊影響行車安全。這時,有些廠商就會用「雨天、夜間情晰」等宣傳,把光照時可能產生的缺點,反而變成了一種無太陽光照射時的優點。

近日來,金管會主委顧立雄發言和其推行的金金分離、《銀行法》修正案,飽受既得利益者批評,但實為為台灣金融監理機構健全化發展奠定良好的基礎,並且在公司治理方面,向國際法規看齊。台灣的金融市場如果要能與世界接軌,勢必需要經歷一番劇烈的改革。考慮到國家長久的發展考量,不僅僅是為了通過下一次的評鑑便民,更為了減少財政官員成為金融肥貓,嚴格的法規執行和制度制定是必經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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